4)第五十五章 昭明天命_王国的建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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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部唐典又不够用了,许多新问题还是不能解决。

  越来越多的诺曼人、布尔萨人被纳入了统治,与此同时,越来越多的新国家被都护府接触到了。

  面对行的问题,都护府只能再次补充新的条律。

  蒯梓曾经跟章白羽抱怨:“故国一年立法,可用百年。都护府一年立法,就只能管一年。”

  章白羽则劝说长史:“一年立法,延用百年,那就是说国家已经没什么变化了。都护府不同,新锐之国,处处不同于以往,有什么好奇怪的?法,常立常新没什么问题,只要立对了就行。”

  蒯梓没有回答,而是带着章白羽进入了一间存放卷宗的长屋。

  长史提着一只小小的书灯,如同领航员,带着章白羽穿行在卷宗之海里。

  木架上摆满了卷宗,每一个书架上,都标记着是哪一郡、哪一城发来的。

  除了唐人式样的册装书,还有一些诺曼人习惯使用皮装本、布尔萨归义人以及安息归义人的卷轴。

  和外国人有关的纠纷,对一件事情,唐人的官吏需要用几种文字去记载,方便日后核对。

  章白羽随意抽下了一枚卷轴,里面写着一个的布尔萨人的经历。

  “归义人哈桑尼(唐名石桑),某年某月,离开三墙城前往瑞德城贩椰枣、地香。途径灰堡,听闻躲债的债户,诺曼人斯密(唐名石斯)也在灰堡。哈桑尼前往讨债,斯密趁夜逃走。哈桑尼追到栾城,被唐兵拦下。唐兵检查哈桑路引,发现路引开到瑞德,没有开到栾城,便暂扣哈桑尼,问他擅自前往栾城的目的。询问后,发现是讨债缘故,责问后便释放。哈桑尼返回灰堡,天热,椰枣尚存,地香已经腐坏。哈桑尼向灰堡提诉,要求斯密偿债—――除开本来债务,还要偿还腐坏的地香。唐官询问事体,前后如一,立书于此,待判。”

  章白羽看完之后,用食指摸了摸下嘴唇,“最后怎么判的?”

  “石斯在栾城被找到,官员命令他回三墙应诉。石斯返回三墙后,不光赔偿了本债、地香之债,还要赔偿石桑两年追债的花费。”

  章白羽笑着把卷宗放回了架子上,“为何这么判?似乎不是唐法。”

  “用俗法叛的,”蒯梓说,“这是个小案,却牵扯了三个城镇。都护府的耗费比那小债多得多。不过如此一判,不光三墙城,便是怀远各地,今后也有例可循。过去布尔萨人觉得欠债不还有利,现在都护府告诉他们,这样要罚。若是执迷不悟,便要付出代价。三墙城守说‘民风改易’,其实哪里是民风一下子就改了呢?只不过如今小尖小诈,非但无利反倒有害,那布尔萨人自然知道怎么做了。”

  章白羽抬头,发现前方还有长长窄道,两侧木架静静地肃立,卷宗堆叠到了天上。

  唐人正在竭力维持布尔萨半岛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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